试压规范流程
1、管道试压前应进行充水浸泡,时间不应少于12小时。管道充水后应对未回填的外漏连接点(包括管道与管道附件连接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渗漏应进行排除。
2、水压试验静水压力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且试验压力不应小于0.8MPa,不得将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3、管道水压试验长度不应大于1000m,对中间设有附件的管段,水压试验分段长度不宜大于500m,系统中有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进行试压。
4、管道水压试验前应编制试压工程设计,其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
(1)管端后背堵板及支撑设计;
(2)进水管路、排气管管路及排气孔设计;
(3)加压设备及压力表选用;
(4)排水疏导管路设计及布置。
5、对试压管段端头支撑挡板应进行牢固性和可靠性的检查,试压时,其支撑设施严禁松动崩脱。不得将阀门作为封板。
6、加压宜采用带计量装置的机械设备,当采用弹簧压力表时,其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范围宜为试验压力的1.3-1.5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50mm。
7、管道水压试验应分预试验阶段与主试验阶段两个阶段进行。
8、预试验阶段,应按如下步骤,并符合下列规定:
(1)将试压管道内的水压降至大气压,并持续60min。期间应确保空气不进入管道。
(2)缓慢地将管道内水压升至试验压力并稳压30min,期间如有压力下降可注水补压,但不得高于试验压力。检查管道接口、配件等处有无渗漏现象。当有渗漏现象时应中止试压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试压。
(3)停止注水补压并稳定60min。当 60min后压力下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70%时,则预试验阶段的工作结束。当60min后压力下降低于试验压力的70%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再组织试压。
9、主试验阶段,应按如下步骤,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在预试验阶段结束后,迅速将管道泄水降压,降压量为试验压力的10%—15%。
(2)每隔3min记录一次管道剩余压力,应记录30min。当30min内管道剩余压力有上升趋势时,则水压试验结果合格。
(3)30min内管道剩余压力无上升趋势时,则应再持续观察60min。当在整个90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0.02MPa,则水压试验结果合格。
(4)当主试验阶段上述两条均不能满足时,则水压试验结果不合格。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再组织试压。
10、试压合格后应按CJJ101—2004《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技术章程》中第6.3.6中第1条全面回填到与地面相平:“管道敷设后应及时回填,回填时应留出管道连接部位,连接部位应待水压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回填,回填前应按照本规程4.2.8条规定,对管道系统进行加固”。